當您在租賃車輛的同時。您不僅要關(guān)注車輛的車況、品牌、價格,同時要更多的關(guān)注租賃合同的細節(jié)及條款,以免由于疏忽導致權(quán)利和責任的糾紛。以下羅列出的事項須注意:
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。在租賃期內(nèi),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(fā)生變化,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租賃期承租人要承擔一切關(guān)于車輛違章及事故責任)。
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,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,合同履行完畢后,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。雙方經(jīng)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。
意外風險及違約
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,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。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,風險損失的計算、賠付,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。
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、服務等義務時,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:
1.經(jīng)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(gòu)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,承租方有權(quán)解除合同,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。
2.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、救援時,承租方有權(quán)解除合同,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%的違約金。
3.維修、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,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。